法律导航护航 德育扎根立本(读书会145期)

炎黄经典传承读书会145期

为响应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炎黄经典传承读书会第144期,145期(5月14日,5月21日)请从教30多年的优秀班主任王玉凤老师为大家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辅导。共有百余人参加了对本部法律的学习。本期学习的主题成语《俭以养德》。

144期读书会,我们聆听了王老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总则的讲解,本期(145期)我们接着上次的学习,围绕法律导航护航,德育扎根立本,重点学习家庭责任等章节。

王老师结合自己从教几十年的经历,以鲜活的实例把家庭责任章节中的法律条款生动讲解 ,把家庭教育是儿童第一课堂,家长作为孩子第一位老师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家长承担着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一条款特别做了强调。

如何教孩子?教什么?这个问题结合本法律相关条款展开。从表面上看,这个问题好像是施教方如何对受教方思考的问题,但深入剖析后,得到家庭教育一定要从家长的自我教育做起的答案。

合格的家长应该具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的自觉意识,有用自己的行动去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孩子的自觉意识,家长是在用榜样、陪伴、支持孩子成长的实际行动和自我约束中实现与孩子的共同成长。

不管是而立、不惑之年的父辈,还是花甲、知天命之年的祖辈,大家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 强化了自我教育和修炼的意识,良好的家庭教育一定是在家长实际行动的示范和对孩子影响、熏陶中实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是在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中获得的。

读书会在《俭以养德》的成语接龙中结束本次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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